2022年1月27日 星期四

土地、房屋之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20220127完成)

〇、一般人並不清楚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時,有關遺產及贈與財產之土地及房屋價額是如何計算?很多人以為是「市價」,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子,相關法令規定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註),但您不必急於看前述法令條文,只須看本文一步步推演即可了解(不想看推演過程的話,可以直接看第三點)。
 
一、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時價認定的時間點:
  (一)遺產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前段參照)
  (二)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前段參照)
 
二、土地及房屋之時價認定:
  (一)土地之時價以「公告土地現值」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前段參照)
  (二)房屋之時價以「評定標準價格」(即「房屋評定現值」)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中段參照)
 
三、綜上,土地、房屋之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如下:
  (一)土地之遺產價額: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二)房屋之遺產價額: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房屋評定現值。
  (三)土地之贈與價額:贈與人贈與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四)房屋之贈與價額:贈與人贈與時之房屋評定現值。
 
四、補充: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之房屋評定現值,通常會比市價低很多。
 
註: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
Ⅰ 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係受死亡之宣告者,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
Ⅱ 本法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生效前發生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而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其估價適用修正後之前項規定辦理。
Ⅲ 第一項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其他財產時價之估定,本法未規定者,由財政部定之。